4月12日,交通運輸部發布《關于進一步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》。
通知強調,要對照國辦發明電〔2022〕3號和本通知要求,會同相關部門對本區域公路防疫檢查點設置、收費站和服務區關停等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復查,對不符合要求關停的,要立即恢復正常運行;對符合要求關停的,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規范管理工作,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疫處治,盡快恢復使用,確保4月15日前整改完成。要健全完善定期通報制度,加強對各地市防疫檢查點設置、收費站或服務區關停、公路擁堵緩行、通行服務保障政策執行等情況監測和明察暗訪,及時掌握相關動態情況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每天上午9時前,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等公示本轄區收費站和服務區關停情況。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每天匯總各地情況,按程序報批后統一公示。
通知明確,依托12328、95022等服務監督渠道,及時受理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關停等相關情況投訴舉報,迅速核實處理,確保公路通行暢通無阻。發現“一刀切”勸返、違規設置防疫檢查點、擅自阻斷公路運輸通道等情況的,要通過嚴肅通報、約談等形式,督促立即整改;對保通保暢工作不力、嚴重影響貨運物流暢通、造成物資供應短缺中斷、引發社會負面輿情的,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。
|